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达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2〕30号),通知要求围绕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工作实效。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被列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有机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获证企业超范围、超数量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假冒、伪造、超期和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行为,严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对有机产品进行二次分装、分割,擅自加贴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系统建设和宣传,方便消费者和监督部门查询监督。
《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链接:http://www.gov.cn/zwgk/2012-05/18/content_21406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