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跟踪检查和自查工作的通知》(京质监科发[2013]153号)文件要求,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将对北京市辖区范围内的获证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工作。
有机产品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将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企业是否有使用禁用物质现象,是否保存采购、使用投入品记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有机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有机产品销售证使用情况;进口有机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环境和产品检测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有机产品生产企业缓冲带设置、平行生产、物料衡算、轮作计划制定和执行等关键生产环节审核等。
特此通知。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