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颁证委员会根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8.6.2条款,GB/T19630《有机产品》国家标准,OFDC-PR4.6-02 OFDC暂停、撤销、拒绝和注销认证程序4.1.5条款,以及南京南农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的纠正或(和)纠正措施,现暂停期满,经我中心现场验证并审核后,做出恢复认证决定。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