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所与新疆环科院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新疆成立分中心
2015-09-07

    2015年8月24日,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新疆分中心成立揭牌仪式在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举行。南京环科所高吉喜所长、自治区环保厅吴险峰副厅长、环保厅科技标准处王保民处长、OFDC-MEP肖兴基主任及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贾尔恒•阿哈提院长、袁新杰书记等20余人参加签字及揭牌仪式。
    根据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人才培养、科技平台建设、课题研究与科研活动、技术咨询项目方面进行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与特色,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签约仪式上,贾尔恒•阿哈提院长介绍了新疆院基本情况及研究方向和发展优势,提出新疆院对我所合作建议需求。高吉喜所长肯定了新疆院围绕新疆自身环境特点所做的大量研究工作及获得的研究成果,对新疆院优势专业和研究方向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期望在今后的科技合作中能更多的深入合作。
    吴险峰副厅长对双方合作表示祝贺,同时期望能借助南京环科所国家级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以及新疆环科院的地域和省级环保科研平台优势,以国家环保科技部门扶持帮助地方环保科技部门,大力推动新疆环境保护科技事业发展,带动新疆环科院发展,提升新疆环科院环境管理和重大决策科技支撑能力。
    南京环科所高吉喜所长、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贾尔恒•阿哈提院长作为两个单位代表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签字后,双方举行“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新疆分中心”成立揭牌仪式。肖兴基主任宣读《关于同意成立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新疆分中心的复函》,明确分中心挂靠在新疆院,接受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服务,承办有机食品培训、宣传、科学研究、基地规划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南京环科所高吉喜所长和自治区环保厅吴险峰副厅长共同为“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新疆分中心”揭牌。 
    8月25日,高吉喜所长在新疆环科院贾尔恒•阿哈提院长陪同下,莅临新疆院准噶尔生态环境观测站进行调研考察。我所办公室叶汉增主任、有机食品中心肖兴基主任陪同高吉喜所长一同调研考察。

        

         

                                                                                           (OFDC综合部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