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公 告环认证〔2021〕89号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21年8月9日起注销海拉尔农垦(集团)那吉屯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1600027)。自证书注销之日起,海拉尔农垦(集团)那吉屯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未使用的标志交回我中心,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