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清镇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025-06-25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25年623日起注销清镇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34OP2400200、134OP2400201、134OP2400202、134OP2400199、134OP2200116、134OP2300165)。自证书注销之日起,清镇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应在5日内将该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未使用的标志交回我公司,不得对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声明。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2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