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代替GB 2763-2021、GB 2763.1-2022)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6版GB 2763整合并修订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内容,主要变化包括:
(1) 增加了370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自此我国已制定10664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 更改了23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
(3) 增加了14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20项检测方法标准;
(4) 删除了氟噻虫砜1种农药,涉及水果、调味料、蔬菜、生乳等食品类别;
(5) 更改了草铵膦等3种农药残留物定义;
(6) 更改了啶氧菌酯等2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7) 2甲4氯异辛酯等113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更改为正式限量;
(8) 百菌清等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正式限量更改为临时限量;
(9) 更改了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木豆等15种食品名称,删除了2种食品名称,更改了1种食品分类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