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2007-10-24
各获证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标志的使用,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认证标志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认监委的总体部署,授权各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2007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期间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1. 时间:2007年10月8日至2007年11月30日
2. 主要场所:各省会城市的大型超市、商场、认证产品专卖店等卖场。
3. 检查范围:在食品、农产品或其产品包装上加施的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及其他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各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志暂不列入此次检查范围)。
4. 检查内容:使用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的规范性、合法性。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标志的;
2)在获证产品上使用未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食品农产品认证标志的;
3)未获得相应认证,却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注“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ORGANIC”、“CONVERSION TO ORGANIC”、绿色食品等认证产品字样的;
4)只在获证产品上标注认证机构有机产品(食品)认证标志或相关字样,而未按规定在获证产品或其包装上加施全国统一的有机认证标志的;
5)在有机转换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为“有机产品”,或加施全国统一、认证机构的有机产品(食)认证标志的。
请各获证企业结合我中心9月13日《关于对有机产品认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紧急上报出口有机产品召回情况的通知》(全文见OFDC网站),将上述标志检查内容纳入企业自查内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OFDC认证认可部。
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