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为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行动计划》专门将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列为建设任务之一提出,要求到2010年,建设300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进行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工作,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
另外,《行动计划》的建设任务中还提出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要求到2010年,创建2000个环境优美乡镇,创建1万个生态村。率先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实行以奖代补,对获得称号的乡镇、村予以奖励。
为了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保障政策措施的到位,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应加快推动制定相应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制定促进有机食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转变;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县、镇(乡)政府领导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考核;明确资金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行动计划”列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应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安排,重点解决试点示范村镇的配套工程建设。
(OFDC 报道)